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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高成长和转型升级中小微型(民营)企业专项资金奖励、贴息补助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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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10: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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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肇府〔20157号)和《肇庆市高成长和转型升级中小微型(民营)企业专项资金奖励、贴息申报办法》(肇经信〔201518号)精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开展了2016年高成长和转型升级中小微型(民营)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各地企业自愿申报和初步审核,提出高成长和转型升级中小微型(民营)企业专项资金奖励、贴息补助计划,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128日至12日(共5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127

(市经济信息化局联系人:彭飞洋,电话:2231840

 

附件:

 2016年肇庆市高成长和转型升级中小微型(民营)企业专项资金奖励、贴息补助计划

序号

所属区域

企业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总金额

市财政承担金额

县(市、区)财政承担金额

1

鼎湖区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转型升级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33.34

16.67

16.67

2

四会市

四会富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转型升级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41.4

20.7

20.7

3

德庆县

广东新顺福食品有限公司

实施转型升级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41

20.5

20.5

4

肇庆高新区

广东达利食品有限公司

高成长实体企业奖励资金

30

15

15

5

肇庆高新区

合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高成长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50

25

25

6

肇庆高新区

肇庆金三江硅材料有限公司

实施转型升级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25.5

12.75

12.75

7

肇庆高新区

广东中亚铝业有限公司

实施转型升级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50

2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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