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端州区、广宁县、肇庆高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6〕78号),为鼓励我市智能制造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肇庆市智能制造产业集约集聚发展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和市政府审批等环节,确定了肇庆市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产业集约集聚发展专题)项目计划(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
请你们按照省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尽快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请受托管理机构按照股权投资有关管理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建设,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定期将项目完成进度情况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附件:肇庆市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智能制造产业集约集聚发展专题)项目计划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经济信息化局 梁廷超,2268981;市财政局 赵星华,227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