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方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第二批)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6〕1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地经信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件的符合性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要对照原件逐一核实,并在已核实的材料封面、封底加盖公章及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出具审核意见,正式行文上报我局。
三、请项目申报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到我局进行核实。
四、请务必于12月13日前将全套申报材料(以一式5份纸张版为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报我局(产业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地经信主管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需自留一套材料,以备检查。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方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第二批)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6〕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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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2月9日
(联系人:梁廷超、李海军,电话:2268981,传真:2266518,E-mail:zq226898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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