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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市八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0230249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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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10: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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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球委员:

  您好!

  您在八届政协二次会议中提出《关于当前形势下如何稳定企业生存经营的一些建议》(第20230249号)收悉。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逐一研究,现将提案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突破创新,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

  (一)努力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近年来,我市面向电子制造、有色金属、建陶制陶、制鞋等多个行业,打造了6个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3个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下达省级专项扶持资金1095万元。推动1家精细化工企业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

  (二)积极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支持有色金属、水泥等传统行业组建产业生态,建设数字化生产车间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集群内企业的共性痛点问题和关键问题。针对产业集聚区高新区和清城区的有色金属加工行业、英德市的水泥和混凝土行业,深入开展了调研,制定了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方案,并对50多家集群企业开展了转型动员工作,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2023年3月,水泥行业申报的“CIM+工业互联网绿色建造产业生态项目”已成功入选广东省2022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培育库。3月下旬,我市组织十余家数字化产业生态成员赴英德召开了水泥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培育启动会,宣传省级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扶持政策和实施路径,动员约20家水泥企业积极参与试点项目。

  (三)大力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我市将2022年-2025年连续4年的量化任务目标分解到广清产业园及各县(市、区),并制定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任务目标季度报送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和产业园区对照年度任务目标,每季度报送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指标完成情况。截至今年6月底,已累计推动全市390余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四)开展“专家进百企 服务数字化”深调研精诊断工作。今年1月,我市印发了《清远市“专家进百企 服务数字化”产业集群深调研精诊断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35.85万元工作经费,对5个制造业细分行业100余家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调研诊断工作。截至8月底,已组建专家团队实地走访调研企业72家,提供专业的数字化评估诊断服务,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2个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

  (五)在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中首次设立“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车间建设示范专题”。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工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以及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制造过程各环节动态优化。该专项共申报项目8项,经形式审查、专家网上评审、实地考察等环节,立项支持2项共400万元。

  二、打开对话窗口,强化政企沟通

  (一)加强政企沟通、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领导联系企业工作。2022年我市印发《清远市政府领导、市直有关单位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建立由市政府领导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联系重点企业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领导带头联系重点企业,强化政企沟通服务,畅通政府与企业交流、互动的渠道,提高政府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切实解决企业问题诉求。2023年6月,我市印发了《2023年清远市帮助解决企业问题工作方案》。通过加强各县(市、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与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力求打造更优质的企业发展环境。

  三是主动上门到各企业、行业商会开展“送法规、送技术、送服务”活动。面对面倾听企业在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环境技术,指导企业科学、精准治污。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开门纳策企业座谈会,邀请各企业代表参加,解答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排污许可管理、新增生产线、环保执法及如何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等的难点、堵点问题,并从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审批制度改革、执法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开展惠企政策宣讲。6月30日,我市分片区在连州市和清新区开展了“中小微企业日”宣传服务活动暨2023年清远市中小企业惠企政策宣讲会,向企业讲解“专精特新”企业相关政策和《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累计组织106家企业的124人参加培训。其中,连州专场发动51家企业,共63人参加;清新区专场发动55家企业,共61人参加。

  二是全方位宣传和深入贯彻国家、省层面出台的各项金融扶企政策。举办2023年金融助力清远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推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同向发力、协调联动。目前,已举办线下活动1场、线上活动2场,吸引25.96万人观看,线上点赞726万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创新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

  三是大力做好《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宣传解读。自2020年1月17日我市之前出台的《清远市科技激励创新十条政策》(简称“黄金十条”)到期,我市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于2020年12月28日出台了《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在政策出台后,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到县区开展“若干政策”宣讲、派发“若干政策”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若干政策”的宣贯工作,使广大科技部门骨干以及企业科技工作者深入了解了“若干政策”的相关内容。

  四是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并结合企业年报工作和日常监管。

  五是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开门纳策企业座谈会。邀请各企业代表参加,解答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排污许可管理、新增生产线、环保执法及如何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等的难点、堵点问题,并从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审批制度改革、执法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主动上门到各企业、行业商会开展“送法规、送技术、送服务”活动。面对面倾听企业在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环境技术,指导企业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引导商会精准发挥纽带作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企业合规、合法经营

  (一)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是强化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应用。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完善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组织架构,对“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推动各部门运用该监管平台功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程电子化,为各级监管部门实施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保障。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5日,全市入库执法人员数4526人,入库检查对象数420750户,入库检查事项1172项,有效解决了部门分头建设“两库”的问题,实现了“两库”规范统一。

  二是认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筹印发《清远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清远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等计划,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三是稳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依托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规范收集政府各部门涉企数据,按“一户一档”原则对全市企业进行数据画像,科学分类,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目前,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已实现与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市市场监管局已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2023年3月下旬,制定《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信用风险等级为C、D类企业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双随机检查的通知》,针对风险评级为C、D级(较高风险、高风险)的企业,分别按该类企业总数的2%和14%抽取企业,实行对信用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率,实施“信用+双随机”监管,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是制定《清远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挂网公示,明确本年度将通过不定向抽取的形式随机抽取9家建设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023年上半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制定计划数4个,制定任务数9个,已完成任务数2个。通过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与不予行政处罚制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开展监督、执法和服务,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对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20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首次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作出详细规定,通过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制度,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

  (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动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印发2批次《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对市场主体发生的35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于罚款,推行柔性执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制度,制定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进一步完善与创新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2022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执法稽查行政处罚的案件中,予以警告等简易程序处罚372宗,予以减轻处罚的146宗,免予(不予)处罚的418宗。

  四、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

  (一)持续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排查整治。完善治理机制,印发《2023年涉众金融专项治理方案》,推动各县(市、区)开展融资机构涉非涉稳风险排查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排查、融资机构涉非涉稳风险排查、解债类非法集资打击整治、投资公司涉非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细化执法流程,制定《清远市非法集资联合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具体操作模式、各方职责和工作流程,为下一步开展行政执法实践奠定良好基础。

  (二)积极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严防房地产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多次开展风险研判,持续强化房地产和金融市场监管力度,对涉房地产领域风险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开发贷款予以支持,合力推动我市“三保”工作;推动重点保交楼项目融资,多次组织召开金融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到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开展“金融16条”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积极促进银行与项目承接企业进行融资对接,推动形成实质化交易,化解项目风险,目前农业银行清远分行已出台贷款方案,相关部门正在推动资产过户。

  (三)妥善推动化解个别金融机构风险。多次召开专题信访维稳会议,推动司法清收和抵债资产处置,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妥善推动化解清新某村镇银行受问题楼盘业主贷款客户“抱团”逃废债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压降整体风险。截至目前,该行已定向募集1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完成资本金补充工作,并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2000万元不良贷款,主要指标目前已符合监管要求。

  五、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发展

  (一)及时出台稳经济相关政策措施。2022年以来,我市先后制定印发《清远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精准帮扶市场主体助力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措施》、《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精准帮扶市场主体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措施分工方案》、《清远市关于全面加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精准帮扶,助力扎实稳住经济。

  (二)落实惠企政策,降低企业经营负担。

  一是推动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提质增效,贯彻落实《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完成2021年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奖励兑现工作,兑现市级财政2021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做大做强奖励821.37万元;做好2022年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奖励兑现工作,下达2022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60万元。

  二是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加大扶企力度。2022年,落实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588万。2023年,落实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335万。

  (三)落实金融政策,助企获得融资和降费减负。市金融服务中心运营的市信用担保资金、市应急转贷资金、市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等四项财政资金为200多家企业办理业务298笔9.89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930万元。截至6月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879.12亿元,同比增长19.63%;普惠小微贷款余额376.17亿元,同比增长21.80%;推动在省“中小融”平台累计注册企业6067家放款13.22亿元;辖内两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规模超3000户、余额超23亿元,其中粤财普惠清远担保时点放大倍数超10倍,远超行业平均水平。

  (四)大力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绝大部分为民营企业。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服务和管理,从培育、申报、认定、监管等环节提供全方位指导,助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大力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挖掘。

  加强培训发动。通过邀请专家服务团开展宣讲培训或一对一答疑培训,每年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培训3-5次,为广大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及认定流程有更深的了解。近三年来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训达10场次以上,培训达600多人次。

  强化督促指导。加强与税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联动,细化落实申报认定指标,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加强调研、督导和指导,及时了解和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疑难问题,确保应报尽报、已报尽批。三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平均认定率达89%以上。通过几年不断培育,2022 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超过500家,达到514家,居粤东西北前列。

  (五)落实《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从而推动企业提质增效。2021年我局兑现《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合计奖励企业4080万元,其中惠及173家民营企业,共奖励3950万元。2022年因财政资金紧张,没有开展政策兑现工作。2023年我市将继续按照流程做好《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兑现工作,为清远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伍崇智,电话:0763-336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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