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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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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10: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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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做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申报。符合《通知》要求的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采取自愿的原则申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一是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对应佐证材料,申报电子材料于7月10日前分别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企业所属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逾期不再接收。二是申报单位做好现场核查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内容如下:安排会议室、熟悉项目人员介绍情况(PPT)及答疑、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原件核对、纸质申报材料影印件装订成册一式八份、安排查看企业建设情况等。三是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报单位于7月15日前自行登录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与溯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ldchy.cn)完成线上申报,以及分别送达申报材料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企业所属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章、骑缝章),一式七份(省三份,市、县各两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一式三份(省、市、县各一份)。四是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配合工信部门开展现场核查、评审、复查、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

  二、高新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开展组织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评审、推荐、监督检查、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其中,推荐单位申报需出具推荐函,于7月16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前往申报单位开展符合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单位。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4日

  (联系人:陈君楚,联系电话:0763-3366562)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2.附件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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