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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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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10: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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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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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便函〔2024〕15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工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时间要求自愿申报,按照《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附件1)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提交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网上填报请登录“数字工信”平台(https://gdii.gd.gov.cn/szgx)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3.各申报企业必须于8月1日前将初审通过后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最终版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提交属地工信部门。

  4.请各地工信部门于8月5日前收集汇总企业申报材料,以及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6),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形成正式请示文联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市工信局技改与创新科,逾期不再受理。

  5.请各地工信部门认真梳理属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是否存在企业更名、重组等情况。对符合要求的,请汇总变更情况表及企业变更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附件7)于8月5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1.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工作指南

                 2.承诺书

                 3.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制造业及其他行业)

                 4.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建筑业)

                 5.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提纲)

                 6.地市推荐企业汇总表

                 7.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

                 8.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 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朱杰一;电话:0763-3371610)


附件:

1.附件1-8.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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