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2016年节能宣传月的工作部署,更好地组织落实我市 “2016年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社会节能服务机构对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持作用,为我市向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节能宣传和节能产品、技术推广服务,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承办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6年肇庆市节能宣传推广活动。
二、项目内容要求
根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期间节能宣传推广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推广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6年肇庆市节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肇庆市首届新能源汽车推广会
(二)承办2家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活动(对象由我局指定),每家公共机构改造灯具、灯座、开关合计10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