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集约集聚发展、对重大科研成果予以奖励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5〕40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财工〔2015〕219号)和《广东省省级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274号)等精神,为进一步鼓励我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开展2015年肇庆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约集聚发展资金项目的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及重点
以竞争性和股权投资方式由市政府持股,按照有关财政经营性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肇庆市汽车零配件产业发展。重点鼓励企业提高研发能力;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化水平;支持节能减排、人才培训、机器人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汽车零配件产业项目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参见肇经信产业函〔2015〕28号。
(二)申报材料请于1月9日前送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服务科),以书面材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包括项目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联合财政部门的上报文件。
(三)申报单位需在1月9日前携带申报材料附件的原件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服务科)核实。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财政局
2017年1月5日
(市经济信息化局联系人:李海军,电话:2268981;市财政局联系人:赵星华,联系电话:2272132)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凡注明来源为“铝加网”的文章,版权均属铝加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必须与铝加网(电话:18925937278)联系授权事宜,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铝加网。铝加网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本文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