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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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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1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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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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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做好我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现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参与自评,并作出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企业需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并向当地工信部门另行提交相关电子文档)

  1.工信部线上平台申报材料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2.需另行提交的相关电子文档

  (1)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情况截图(PDF文档)。“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提交《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自评情况表》(附件6,EXCEL文档)。

  (二)根据有关要求,申报企业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三)请各地工信部门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

  (四)请各地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企业提交的相关电子文档报市工信局。


  附件:1.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3.上传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佐证材料清单

              4.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4〕5号)

              6.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自评情况表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彭飞洋、梁晓颖,电话:2231840)


附件1: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xlsx.xlsx

附件2: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wps

附件3:佐证材料清单.wps

附件4: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wps

附件5: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pdf

附件6: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自评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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