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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县域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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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01月01日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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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厅内各处室:

现将《关于推动县域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4日

关于推动县域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县域新型工业化进程,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式现代化系列重要论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以城镇和产业“双集中”为驱动,以强县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县域工业平稳增长、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推动县域“双集中”发展、促进县域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增强县域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县域工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县域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县域工业特色化、差异化、集群化发展,推动全省县域工业提质增量,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本方案中的县域范围为全省纳入强县工程考核的83个县(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到2027年,力争全省规上工业营收超千亿元的县达20个;县域工业实力明显增强,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工业绿色发展体系基本建立,产业发展的含新量、含绿量明显提升,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工业带动一产、三产同步发展,县域工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工业支撑作用巩固。全省县域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4%以上,县域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县域GDP比重达到35%以上,县域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达到30%以上。

——主导产业集中发展。县域主导产业加速向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集中。各县市主导产业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70%。每个县域形成1-3个“搬不走、稳得住”的根植性主导产业,集中力量打造1-2个特色产业集群。

——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全省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8000家,县域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8000家,县域专精特新企业达到4000家,县域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200家,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群体。

——数字赋能显著优化。培育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公共服务机构,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县域数字化智能化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支撑体系更加健全。县域5G工厂达到150家。

——工业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县域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县域绿色工厂达到150家。进一步优化小流域产业空间布局,基本完成纳入省级清单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县域工业平稳增长。

1.抓细抓实运行调度。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监测调度,加强生产、效益、先行指标的匹配性分析,提升工业经济运行质效。发挥用电量、价格等先行指标“探头”作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情况月调度月分析,发现问题早预警、早协调。(责任单位:经济运行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2.盯紧盯牢工业增长点。县级常态化开展预增产值过2000万元工业增长点的监测分析,实现月度动态监测全覆盖。对重大增长点实行“一对一”包联服务,强化走访帮扶,做好要素协调保障,充分发挥重大增长点对县域产业发展、项目投资、链式招引等领域的带动作用。聚焦各县产业实际,分领域跨区域举办多种形式增长点出力活动,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各类资源要素对接集聚,不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责任单位:经济运行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3.完善“赛马”比拼机制。坚持能进能出、动态调整,深化调度分析和结果应用,对“赛马制”表现优异的县,在申报国家、省级各类专项及试点示范等方面优先予以推荐,引导激励各地晾晒产业优势、比拼发展质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全省工业经济强基础、固底板、稳大盘。(责任单位:经济运行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二)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

4.壮大主导特色产业。引导各县围绕“51020”现代产业集群精准定位产业方向,依托区位、交通、能源、矿产、生态等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1-3个自身有基础、发展有优势、资源环境能承载的特色主导产业,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引导10个城镇和产业“双集中”试点县找准主导产业,支持嘉鱼、利川发展绿色食品等产业,仙桃、天门、房县、黄梅等发展纺织服装等产业,阳新、石首发展绿色建材、装备制造等产业,京山、枝江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巩固拓展试点县先行先试成果,坚持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并举,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加快探索和形成符合县域特点的现代产业链条,推动主导产业向优势产业、地标产业升级。到2027年,各县市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超过70%。(责任单位:规划和技术改造处、中小企业发展处、各相关行业处室,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5.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技改提能,抢抓大规模设备更新重大政策机遇,落实《湖北省推动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加快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落后低效设备更新,推动县域传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县域产业培育与外部产业转移,完善产业配套设施,推动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向县城单元高效汇聚,持续增强县城产业承接能力。引导县域积极承接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和宜荆荆都市圈核心区的关联配套产业、‌深加工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优先承接引进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的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责任单位:规划和技术改造处、产业政策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6.促进区域产业协同。探索构建“融资在城市、投资在县域,研发在城市、制造在县域,头部在城市、配套在县域”的一体化发展空间布局,以强县带动周边县协同配套,打造更多高质量发展增长点增长极。推进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和宜荆荆都市圈制造业规划的县域实施,促进区域间产业融合耦合。推动武鄂黄黄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现代化工新材料、低碳冶金等产业协同,加强与黄冈、黄石、孝感、仙桃、天门、潜江、洪湖等周边地区协作。围绕襄阳都市圈汽车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产业和宜荆荆磷化工绿色循环、江汉平原现代纺织服装产业,做好向周边县域产业延伸和企业配套。支持各县市创新共建园区、园外园、飞地经济等模式,推动都市圈产业园区实现深度融合、集群发展。(责任单位:规划和技术改造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三)推动县域“双集中”发展。

7.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培育发展县域传统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龙头企业引领、地标特征明显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各县围绕主导产业延链补链,集中力量打造1-2个特色产业集群,持续培育一批主导产业集聚、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核心竞争力强的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对获评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县域地标性特色产业集群给予奖励。(责任单位:规划和技术改造处、中小企业发展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8.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按照“新上项目必须入园、存量项目有序进园”的原则,推动工业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坚持“亩产论英雄”,推动园区布局集中,支持每个县重点发展1个工业园区,用好省级200亿元专项债券额度支持园区建设。推进化工园区规范管理,强化对约束性指标的跟踪考核,不断优化化工园区布局。持续提高化工园区发展能级,推进化工园区提档升级,推行“一区多园”模式,提高化工园区发展质量和效益,力争打造5家千亿元化工园区。(责任单位:原材料工业处、规划和技术改造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9.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县域产业功能与生活功能的融合度,坚持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优化城镇和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推动社区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入园进企”,完善产业园区功能,实现城市功能与产业功能有机融合。依托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平台,引导县域产业集中集聚发展,促进带动就业。积极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加速补齐县域及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规划和技术改造处、装备工业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四)促进县域市场主体培育壮大。

10.做强龙头企业。实施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加大对县域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推动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做好补链强链延链工作,培育成长为在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具有核心竞争力、影响力和掌控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对全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企业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完善生产、研发、资源和服务体系,并购重组传统制造业优质资源和新兴产业成长型企业,促进企业壮大规模。到2027年,重点县市形成1-2个百亿级企业。(责任单位:规划和技术改造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11.做优专精特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为牵引,带动县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一批潜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更多社会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助力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到2027年,阳新、嘉鱼、监利等一批县域实现专精特新“小巨人”零的突破,实现专精特新企业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县域全覆盖,力争县域专精特新企业达到4000家。(责任单位:中小企业发展处、产业政策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12.做多创新型中小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对稳规进规显著的县域予以奖励支持。引导各县域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重点选择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有较大投资规模、较强发展后劲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保姆式”精准帮扶培育,力争县域每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00家以上。到2027年,县域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8000家。(责任单位:中小企业发展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五)增强县域企业创新能力。

13.支持研发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争规上制造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支持各县创新发展,积极开展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创建。开展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行动,持续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企业。围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和未来产业布局发展面临的共性难题,集中创新资源,省市县联动因地制宜打造一批集研发设计、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处、产业政策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14.加强品牌建设。深入实施消费品、原材料工业“三品”行动,提升产品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和品牌认可度,加强县域企业品牌的培育、创建、提升和宣传。组织企业参加制造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创建“湖北精品”。引导各县提高产业品牌意识,深入挖掘特色资源,持续促进特色产业集聚升级,形成区域产业品牌效应。支持县域龙头企业完善品牌管理架构,加强品牌质量管控,建立品牌保护机制,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处、消费品工业处、原材料工业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15.支持设备更新。抢抓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机遇,加大财税、金融、服务等要素保障,支持县域工业企业更替低效老旧设备、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大力推广绿色装备。建立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服务机制,帮助企业量身定制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方案,推动企业加快改造升级。(责任单位:规划和技术改造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六)推动县域工业数字化转型。

16.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城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襄阳、宜昌、十堰、随州、荆门等地市的22个县域加快基础网络完善。持续在农村地区开展电信普遍服务,支持光纤从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实现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自然村光纤有效覆盖。加快推进“双千兆”建设。深入实施工信部5G RedCap贯通行动,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对已建5G基站完成5G RedCap升级。力争到2027年底,全省县域均达到国家“千兆城市”建设标准,实现5G在开发区、产业园区、景区“区区通”,热点农村“村村通”。(责任单位:信息化推进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17.推动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各县综合考虑本地产业集聚、行业发展和服务商分布等因素,分行业、分领域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百城千园行”活动,引导工业互联网资源要素下沉县域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打通工业互联网普及应用“最后一公里”。面向县域根植性主导产业,鼓励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在县域设立服务触点和团队,按照标准宣贯、供需对接、实施改造、效果验证、成效推广的工作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服务,培育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样板县域。(责任单位:信息化推进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18.加速重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县域龙头企业建设数字产线、5G工厂,鼓励加快发展以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慧供应链等为载体的智能生产新场景。到2027年,县域5G工厂达到150家以上。落实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实施方案,打造一批人工智能示范场景,推动工业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支持企业开展DCMM贯标,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组织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水平线上测评,分行业、分类别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和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形成一批具有推广性、示范性的典型经验和解决方案。(责任单位:信息化推进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七)推进县域绿色低碳发展。

19.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发挥产业规划指导职能优势,进一步优化流域产业空间布局,总结推广十堰茅箭区茅塔河、恩施州恩施市带水河、荆门市东宝区牌楼西河等5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模式,到2027年基本完成纳入省级清单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并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加快重点行业以节能降碳为方向的设备更新绿色化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加快推广应用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提升工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和诊断服务“双轮驱动”,帮助企业挖掘节能潜力,提升能效水平。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磷石膏综合利用。扶持“小流域+”产业发展,依托绿水青山、特色产业和乡土文化等资源禀赋、优势条件,实施“小流域+”,因地制宜打造绿色产业型特色小流域产业综合体,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规划和技术改造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原材料工业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20.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鼓励在县域开展汽车零部件、机床、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品高值化利用,鼓励推动废旧金属、纸、塑料、轮胎、电器电子产品等高效化循环利用,鼓励打造废旧钢铁、有色金属、动力电池再利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襄阳、宜昌等国家综合利用基地和武汉、宜昌、荆门等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在县域培育扶持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综合利用企业,建设一批特色循环产业聚集区。(责任单位: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21.打造绿色制造示范标杆。积极培育绿色服务机构,为县域工业企业提供绿色诊断、评价认证等服务。充分发挥绿色制造标杆引领作用,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到2027年县域绿色工厂达到150家。建立健全全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机制,打造更多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的“标杆企业”。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改造力度,培育重点行业能效、水效“领跑者”。(责任单位: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强县工程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好县域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用好省级100亿元专项债券,支持鼓励县域工业发展。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县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辖区内各县域的统筹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年度跟踪评估,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各县要不断汇聚大抓工业、大兴工业、大干工业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规划和技术改造处、产业政策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二)强化项目支撑。用足用好现行各项政策,加强城镇和产业“双集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强县工程等工作的有效衔接,研究制定“政策包”“项目包”。充分发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各县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工业项目,支持县域工业发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配套制定支持县域工业发展的资金政策。聚焦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壮大重点领域,重点支持技术创新、绿色低碳、数字转型等方面的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各县要精准引导项目谋划储备,靶向对接促进项目招引,积极扩大优化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有效投资。完善全省技术改造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项目优先列入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要素保障,确保按期建成投产。(责任单位:规划和技术改造处,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三)强化供需对接。支持县域工业企业拓宽合作渠道,与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参与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协同,推动楚象、国控、华纺链、长江汽车、九州医药、国发等供应链平台与县域纺织服装、磷化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等产业做好对接,更好适应市场需求。引导各地积极建立完善合作平台,支持参加“制造翘楚”“十百万”等供需对接活动、重点展会。(责任单位:经济运行处、装备工业处、对外经济合作处等相关处室,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四)强化涉企服务。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协同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擦亮经信部门“一起益企”“双联双百”“破难解惑”等服务品牌。落实定期沟通及问题协调解决制度,建立民营企业投诉平台,确保企业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推进治理“三乱”、清理拖欠等工作,用情用力助企纾困,促进经信行业治理水平提升。(责任单位:中小企业发展处、减负办,各市、州、县经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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