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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2〕49号,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申报方向主要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主体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视频时长5至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三、请申报主体于2022年10月18日12:00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模板见《通知》附件3,一式八份,加盖封面章、骑缝章)及电子版光盘(两份,含视频证明材料)、项目推荐汇总表(模板见《通知》附件4,一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302室。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2〕49号).zip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3日
(联系人:陈子文;联系电话:0763-336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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