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 暂无! | 手机 | 暂无! |
---|---|---|---|
联系人 | 暂无! | 地址 | 暂无! |
电话 | 暂无! |
---|---|
手机 | 暂无! |
联系人 | 暂无! |
地址 | 暂无! |
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集聚地)管委会,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4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清远地区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申报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主体需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且项目实施必须在清远市境内。
二、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开展项目组织申报、评审、推荐、资金下达、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其中,推荐项目申报需出具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上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电子材料(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于11月11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
三、申报单位相关事项。一是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行选择申报,申报项目对应申报方向,项目材料编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若同一公司申报多个方向、多个项目,按项目划分,每个项目均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出具整套入库申报材料,各项目投入资金、生产设备、产出成品等独立区分。
申报电子材料于11月5日上午12:00前分别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所属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逾期不再接收。二是申报单位做好现场核查准备,11月6-8日对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核查有关事项:安排会议室、熟悉项目人员介绍项目情况(PPT)及答疑、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原件核对、纸质申报材料影印件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安排查看项目生产建设情况等。三是通过审核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章、骑缝章),一式六份(省、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2份)。其中,《申报函》、《项目申报声明》为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逐份签字、盖章)。电子材料刻录光盘(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一式三份(省、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1份)。上述材料于11月11日上午12:00前分别送达。四是通过审核申报单位于11月11日前自行登录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并完成线上申报。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审核结果,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审核通过申报项目。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41号)
2.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要求
3.项目推荐汇总表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6日
(联系人:陈君楚;联系电话:0763-3366562)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doc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凡注明来源为“铝加网”的文章,版权均属铝加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必须与铝加网(电话:18925937278)联系授权事宜,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铝加网。铝加网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本文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电话 | 暂无! | 手机 | 暂无! |
---|---|---|---|
联系人 | 暂无! | 地址 | 暂无! |
电话 | 暂无! |
---|---|
手机 | 暂无! |
联系人 | 暂无! |
地址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