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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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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10: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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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31号)要求,对国家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现就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一)奖补对象。申报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新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近5年来不存在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不合格、绩效评价差、会计信息不实的情况。

  4、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奖补标准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 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 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 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注:统一双面印制,要求在相关表格、复印件、封面加盖企业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并附电子版光盘。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报书封面(附件2);

  (二)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附件3);

  (三)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4);

  (四)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5);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打印信用报告);

  (六)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2022年完税证明材料(盖有税务部门电子业务专用章);

  (八)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

  (二)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后,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和《2023 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6)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请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用好用足奖补政策,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二)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

  化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剔除,确定本地区奖补名单,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企业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粤工信

           融资函〔2023〕31号)

         2.申报书封面

         3.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4.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5.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6.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4日    

(联系人:刘柏麟,联系电话:0763-3364322。)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pdf

2.附件2:申报书封面.docx

3.附件3: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docx

4.附件4: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wps

5.附件5: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

6.附件6: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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