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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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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10: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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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计局、国资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金融工作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国家税务总局清远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省级以上产业园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2号),进一步降低我市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各相关单位提供的工作举措及《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实施意见》(讨论稿)修改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请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1月10日前通过OA函复我局,如无修改意见也请正式回复。

  附件:1.《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2号)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6日     

(联系人:邹狄,0763-3379675)



附件:

1.附件1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搞).wps

2.附件2粤办函[2023]30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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