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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2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中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严肃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在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认领,要求以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为“镜子”和“尺子”,全面检视自身工作,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切实把落实整改化作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我局坚持以上率下、真抓实干,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沟通与日常工作。三是聚焦根本问题,立行立改。我局紧扣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明确方向,及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行台账式管理。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绝不避实就虚,绝不流于形式,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销号,整改到位一项对账销号一项。对还未整改完毕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四是完善整改机制,巩固成效。我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现象挖根源,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以加强制度执行促规范管理保长效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工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展整改成果,形成互相衔接、互相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
1.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并执行全市技术改造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我市技术改造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大力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企业的发展。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的扶持,2023年“清远市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企业。三是摸清影响我市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四是通过努力,2023年全市工信系统克服复杂的经济形势,深挖投资增量,积极推动工业和技改投资增长,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4.9%、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增长25.2%,全部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指导任务目标。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关于“破解发展难题乏力,制约园区发展问题长期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引领,提高用地效益。制定《清远市产业园区招商工作指引》,明确产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和项目入园标准,提升项目引入质量,提高用地效益。目前该指引已正式印发。二是连南产业园已经省批复同意设立,连山、阳山两地申报省级园已获批,实现了全市所有县(市、区)省级产业园区全覆盖。三是2023年,通过市县联动推进以及优化评价体系,我市A类企业提升近80家,C类企业下降近140家,D类企业下降近50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扶持力度不足,技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工业投资督导工作,对各县区持续开展工业和技改投资调研工作,挖掘投资的潜力和增量。二是赴各县区和园区现场指导和解决企业在投资备案、入库及项目申报的疑问,解决企业建设存在的困难。三是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由于我市2023年投资增速完成较为理想,且申报项目较多,省工信厅下达我市2024年专项资金比以往年份均有所增长,资金量居粤东西北前列,有力地保障我市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落实上级部署有偏差,招商引资工作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局主要领导于10月召集专门会议,研究招商引资工作,对本局招商工作重新进行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招商工作架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建立了明确的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责任,并进一步理清招商经费使用、报批手续。二是及时召集会议,对招商引资资金使用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三是11月下旬举办2023年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培训班,组织全局相关科室人员及各县区工信局人员进行培训,有效提高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为相关资金安全正确使用打牢了基础。四是我局积极加强与财政、商务部门的沟通对接,明确就2024年度招商工作经费预算安排,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五是12月下旬,召开党组会议,对上年度结余情况以及2024年部门预算二上情况报告,对相关资金安排进行认真审核、审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六是组织财务人员和招商工作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和财务知识,进一步规范招商经费使用程序和制度,消除廉政风险,严防在此后的相关工作中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5.关于“督导指导不到位,服务企业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赴广州等地开展技术改造业务学习并积极加强与省厅的沟通对接,加强对新形势下技术改造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二是通过实地和线上的形式,持续加强对企业备案、资金申报等工作的指导力度,尤其是加强对于纺织园企业等异地改造项目的备案指导工作。三是2023年11月底至12月初,已完成新技术改造政策宣讲培训。省工信厅在我市召开新型工业化政策培训宣讲会,我局认真组织韶关等4个兄弟市、本市相关部门和企业共800余人参会,进一步解读了技术改造新十条政策,增强了服务企业的实效。四是2023年从6月开始,每月召开经济指标调度分析会议,集中对各县区和园区进行投资入统和资金申报的指导。我局以县区为单位,各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均分片区赴各县区进行指导和督导,确保更好地贯彻省的政策精神,推动企业技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6.关于“法规意识有待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9月,举办2023 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对工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粤执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二是2023年11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食盐专营条例》培训,对《食盐专营条例》立法必要性、立法依据和立法目的进行了解读,我局相关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和运用《食盐专营条例》,为促进我市盐业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法治思想基础。三是2023年11月,我局领导到有关工业企业开展工业盐使用企业检查,确保企业工业盐有专门存储仓库,有出入库管理制度,工业盐台账采用电子化管理,台账保存完好。四是相关无线电管理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我局组织的线上线下法律法规学习和执法培训。按照我局制订印发的《2023年清远市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任务。五是2023年10月中旬,我局制订印发了《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业余无线电台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我市对业余无线电台的管理,有效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促进了业余无线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六是我局积极落实《广东省无线电安全保障值班制度(试行)》和民航无线电业务长效保护工作机制,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航中南管局建立了民航直通车机制,制定了航空无线电通信干扰应急排查处置流程,遇有航空通信干扰,在第一时间启动干扰排查程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偏差,风险排查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二是2023年9月印发《中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机关各科室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排查,组织各科负责人召开工作提醒会议,对各科室存在风险点进一步开展自查,实事求是提出防控措施。针对专项资金岗位进行风险点排查全覆盖。三是11月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以及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结合纪律教育整顿,抓好纪检干部学习,强化纪检干部业务素质,抓好谈话提醒工作,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进行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的干部进行谈话,并认真收集、归档廉政谈话记录纸质版和电子版。四是局机关纪委联同局办公室开展日常廉政监督检查,推动廉政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抓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9.关于“遴选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专题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对招投标法、公平性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反垄断法的学习,充分加强与招标服务机构的沟通。二是根据上级指定的权限及时公布涉及专项资金和各类惠企政策,确保公众、企业、社会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制度的学习,确保所有经办人员对相关政策熟知、掌握,确保涉及专项资金及惠企政策的重要事项均能够按照程序逐级报告。三是建立健全本单位招投标工作监管制度,明确招标文件、评标人员资质、招标结果的审查流程规范。相关流程规范完善之后,立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确保招投标工作程序正确。同时由局法规和财审科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各资金科室招投标工作能够按要求按程序规范进行。四是制定了《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试行)》。五是2023年9月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加强学习了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公平性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反垄断法等相关内容,并督促各业务科室对相关内容进行学习。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关于“日常监管乏力,第三方机构公正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在合作合同中约定第三方机构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不能提供与服务项目相关的项目申报等有偿服务,如发现存在该类问题,即终止服务合作。二是开展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评估工作,规范第三方机构管理,要求其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评审要求、完工评价指引开展服务,通过企业走访、调查问卷、群众来信等形式,全面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本单位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第三方机构回避机制和综合评价机制,加强对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的监管。四是制定了《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制度(试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关于“内部监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内部监管的问题,我局积极向上级沟通、申请,增设了法规和财审科,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我局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与有效性。二是2023年,我局印发了《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评审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的流程规范,规定了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法规和财审科提出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规定了由法规和财审科人员、申请科室(单位)人员、局机关纪委人员共同参与专家抽取过程。原则上同一名专家一个年度内参加我局评审工作次数不超过五次,同一名专家连续三年参加我局同类型的评审工作次数不超过 3 次,超过的应优先选择其他专家。三是我局明确了由法规和财审科负责管理专家抽取系统,由法规和财审科指定了专家抽取系统专用电脑,由科内在编的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2.关于“项目评审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壮大充实评审专家队伍。加强与省工信厅、市财政局的对接沟通,一方面不断加强我局专家库的建设,另一方面在我市涉及工业领域专家库队伍数量较少、无法满足评审需求时,向省直机构、行业部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不断充实专家团队力量,确保评审工作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完成。二是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完善专家评审手册,明确专家必须独立审核、独立打分,避免出现经集体商议而得分一致的情况,更加客观、公正地体现评审质量。三是做好评审业务培训。评审工作开展前,对工作人员及评审专家开展培训工作,使评审专家了解并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和的规定,熟悉项目评审程序和要求,使项目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四是健全评分审核机制。加强评分审核的创新管理,善于运用电脑、程序软件等方式,避免出现由于专家手工计算得分出错问题,不断提升评审的质量。五是对优化专项资金管理进行探讨学习,组织科室内部交流学习,并学习参考其他地市的做法,对下一步如何进一步规范资金评审等环节进行了交流,指出了目前资金评审,监管存在的难点,明确了下一步优化专项资金管理的方向。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关于“资金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关于“财政资金风险防范意识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机关工会召集专门会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同时组织对上级工会组织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认真学习,同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下一年度的工会经费支出注意事项。二是机关工会2023年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委员对上级的各项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对下步的工会经费支出使用进行研究、审查。三是局党组对工会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市总工会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手续。四是已对工会账目会计凭证进行查漏补缺,将未放入账目的发放物品签收表,放入工会账目,2023年8月经省工会审计,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6.关于“会议制度不完善,局务会议组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认真制定《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务会议制度》,对相关工作程序、会议程序、决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该《制度》已经党组会议审核通过。二是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明确了党组会议的规则和程序,相关上会议题,均由主办科室归纳主要内容并报协管和分管领导审批,由分管领导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并决定上会事宜。三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内容;据此,我局修订印发了《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修订)》,要求各科室严格按规范起草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了由办公室、法规和财审科负责对我局指定的政策文件进行检查,及时通知决策承办科室依法依规纠正不规范问题并完善相关程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关于“主题教育材料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18.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法规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9.关于“保密工作日常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0.关于“整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本轮巡察中,我局针对以往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力求整改工作扎实到位。我局于2023年9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压实整改责任,并将市委有关领导的讲话要点印发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打牢整改基础。同时,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细致传达市巡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情况,并明确整改的环节、程序,明确工作进度指标以整改工作的相关注意事项。二是2023年10月,局制定印发《中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认领,制定了整改工作措施,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时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责任。三是2023年10月下旬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第五纪检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有关同志列席。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认领,深刻分析原因教训,制定了整改措施。四是局分管领导从2023年10月起,定期召集分管科室,研究整改进度、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导。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21.关于“问题整改不坚决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并督促执法科室按标准规范做好执法案卷,运用“粤执法”平台执法。二是从党支部存档材料中找回上一轮巡察反馈两名党员缺失的入党原始材料,并按发展党员工作有关程序补充完善归档资料。三是制定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材料清单》,强化局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全流程监督,严格材料关,确保发展党员的程序符合时间节点要求、文书材料符合标准、档案归集规范完整。四是2023年11月,举办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和“十个思考”党员学习交流会,我局领导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专题党课,邀请市直工委有关同志赴我局以《谋发展 党建引领 强党务 机关先行》为题进行专项辅导,强化局机关党务工作者水平,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12月邀请到市委宣传部宣讲团有关同志亲赴我局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暨清远市“五大百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宣讲会。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姿态开创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强化党员干部以学促干能力。六是我局已在10月份党组会议上,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强调,并组织对《党组议事规则》及相关党规党纪进行认真学习。七是2023年12月,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明确了党组会议的规则和程序,相关上会议题,均由主办科室归纳主要内容并报协管和分管领导审批,由分管领导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并决定上会事宜。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市委正确领导下,我局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成效,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强化部门内部团结协作能力,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抓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实行动态评估,及时跟踪办理,确保整改全部落实落地,将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做到问题解决不彻底不松手。同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将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力争以高质量整改推动清远工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担子不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紧绷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干部及时“咬耳扯袖”,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利用日常谈话、三会一课、廉政反腐教育等方式抓好日常的监督管理,引导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干劲不弱,着力推动工信事业再上台阶。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坚定不移把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在为民服务上出实招,进一步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切实提高清远工信事业发展水平与速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368207;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嘉富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邮箱qygxj_jgdw@gdqy.gov.cn。
中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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