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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我市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我局及下属部门涉企乱摊派问题线索。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等途径向我局投诉或举报我局及下属部门涉及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线索:
一是违规摊派款物供本单位开支使用。包括:以公共利益、行政经费紧张等名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办公费、管理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和其他费用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为本单位搞福利、发奖金、建宿舍和办公楼等。
二是违规摊派款物用于公益性支出。包括:以兴办市政建设、城市公用设施等名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费用、实物等。违规转嫁应由财政承担或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违规转嫁中小学的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等。
三是违规以赞助、捐赠等名义变相摊派款物。包括:违规以举办文体娱乐活动、发行报刊、拍摄电影电视为名或以“赞助”“资助”“捐献”等各种名目,向经营主体摊派会议费、活动费、节目制作费、接待费等。
四是违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购买物品或服务。包括:违规强制指定经营主体购置各类设备、器材或其他物品;违规强制要求经营主体订购报刊、参加付费培训、加入社团收取会费、接受中介服务或其他有偿服务等。
五是违规无偿借用占用。包括:违规无偿借用占用经营主体的人力、车辆、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等。
投诉举报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局将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
举报人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对所反映问题线索及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投诉或举报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8号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03室法规和财审科,邮政编码:511500;
2.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0763-3371193(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政府投诉热线:0763-12345;
3.电子邮箱:qygxj_fgcs@gdqy.gov.cn。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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