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肇府〔2015〕7号)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扶持与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促使全市经济保持平稳、持续、健康的发展势头。市经济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肇庆市高成长和转型升级中小微型(民营)企业专项资金奖励、贴息申报办法》(肇经信〔2015〕18号),并按文件要求完成高成长和转型升级中小微型(民营)企业专项资金审核工作。
现将2015年肇庆市高成长和转型升级中小微型(民营)企业专项资金奖励、贴息项目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16年2月26日至3月7日,共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济信息化局(技术进步科)和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市经济信息化局联系人:梁晓颖;联系电话:2231840
市财政局联系人:石 敏;联系电话:2227021
附件:2015年肇庆市高成长和转型升级中小微型(民营)企业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财政局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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