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二批)因素法专题审查通过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25号),我市有4个项目通过了审查。现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粤财工〔2014〕518号)要求,以及粤经信技改〔2016〕25号文件附件4《2015年度贴息核算操作指引》等规定,将拟安排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扩产增效(股权投资)方向项目。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梨糖醇扩产技术改造项目”为审查通过项目,现结合我市实际,拟选取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股权投资的受托管理机构。
二、智能化改造(股权投资)方向项目。四会富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可靠性研发线路板设计和快速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为审查通过项目,现结合我市实际,拟选取广东金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股权投资的受托管理机构。
三、扩产增效(贷款贴息)方向项目。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薄介质高容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产能升级及技术改造项目”、 肇庆骏鸿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高效、节能环保半钢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为审查通过项目,经会计师事务所核算,2个项目拟安排2015年度计划贴息额度共205.4万元。
公示期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7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济信息化局(技术与质量科)、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市经济信息化局联系人:麦磊明;联系电话:2237449
市财政局联系人:石敏;联系电话:2227021
附件: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二批)因素法专题拟安排项目计划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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