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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特别合作试验区(肇庆)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6〕6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迅速组织当地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最大限度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
二、本次项目入库,与我局2016年6月23日印发的《关于组织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入库的通知》(肇经信产业函〔2016〕42号)没有冲突,已经申报市项目入库的项目,符合本次入库条件的项目必须重新按省通知要求重新申报入库。
三、县(市、区)企业项目,由当地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市直企业项目直接报我局。
四、申报入库的项目,请按粤经信珠西函〔2016〕61号附件2-9分类填写上报(含电子版),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报我局(产业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附件请登录邮箱:zqgyfxk@163.com下载,密码:2268981)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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