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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16年第十三届中博会肇庆地区招商招展工作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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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10: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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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6129号)和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关于下达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广东省招展招商计划的通知》(中博会秘招字〔201621号)精神,为认真配合做好发动企业报名参展、招商等工作,促进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展示我市中小企业风采,按照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6年第十三届中博会肇庆地区招商招展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发动企业参展:广东展区主题展5个展位、智慧建材与家居展6个展位、智能制造与装备展4个展位。

(二)组织招商企业:专业采购商30人、普通客商200人。

(三)帮助参展企业开展各项参展、布展等具体工作。

(四)安排专业采购商及普通客商的交通往返及中午就餐等工作。

(五)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展会期间的食宿工作。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单位条件

(一)在肇庆市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熟识国家、省、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政策,已建立服务平台,具备较好的服务资源。

(三)具备承担大型展会招商招展工作的专业力量,有参与过中博会相关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政府工作项目业务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项目费用报价。项目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展位费、特装费、场地服务费、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具体服务费用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列出。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6831日。

申报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6209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邓锦波,电话:2281247;传真:2270991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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