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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第16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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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1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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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肇庆高新区经贸科技局,各市直企业:

    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第16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6〕209号)要求,现就第16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第16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范围为制造业、建筑业、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肇庆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一是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二是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三是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按行业系数折算后)、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行业系数分别见附件1、2)。

  三、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请按附件3的提纲编写);

  (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请根据所属行业填报相应的评价表,见附件4-8,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见附件9);

  (三)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见附件10-11。

  四、报送要求

  (一)企业网上填报材料。

  申报企业于2017年1月20日前登陆广东软件行业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gdsia.org.cn/),进入“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注册账号,填写表格,上传材料。

  (二)有关县(市、区)主管部门网上审查材料。

  请有关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新区经贸科技局会同当地财政、税务、所在地海关等部门,于2017年2月4日前对申报企业进行网上审核。

  (三)报送纸质材料。

  1.经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打印纸质材料且加盖企业公章,送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 有关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新区经贸科技局会同当地财政、税务、所在地海关等部门,于2017年2月9日前将上报文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二份)报市经济信息化局(技术与质量科)。

   

  附件:1.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2.行业系数

     3.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4.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制造业)

     5.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信息服务业)

     6.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物流业)

     7.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商贸流通业)

     8.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建筑业)

     9.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0.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1.承诺书(格式)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13日

 

(联系人:黄健明,联系电话:0758-2237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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