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7〕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通知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投保,并组织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区域企业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件的符合性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要对照原件逐一核实并加盖公章,出具审核意见,正式行文上报我局。
三、请务必于3月10日前按要求将全套申报材料(以一式6份纸质版为准。其中,申请表须附电子版文件发至联系人邮箱)报我局(产业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需自留一套材料,以备检查。
附件: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7〕9号)
2.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
3. 转发关于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4. 申请材料要求及申请表
(以上附件请登录邮箱:zqgyfxk@163.com下载,密码:2268981)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2月6日
(联系人:梁廷超,电话:2268981,传真:2266518,E-mail:zq226898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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