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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你们高度重视,一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申报试点示范。
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验证有关证照原件,必须对所有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验证。请于2017年7月2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文件整理成一份PDF文件刻录到光盘报送)、汇总表、推荐函送达我局产业服务科。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30日
(联系人:彭涛荣,电话:2268981,邮箱:zq2268981@163.com)
附件:
1.粤经信生产函[2017]23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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