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科技、经信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市对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要求,依据《肇庆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肇办字〔2017〕12号)、《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肇科〔2017〕53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对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材料并及时登陆“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pro.sti.gd.cn/zq)进行网上申请信息填写及上传附件材料。未在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内注册过的企业需先在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企业账号不变。
2.请各地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申报,重点发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并收集、审核申报资料后统一网上提交,市直申报单位直接提交我局。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下午5: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6日下午5:00。过期不予受理,申报资料一经提交不再退还修改。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18年8月8日下午5: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阮健芳,联系电话:0758-2899811
市经济信息化局:黄健明,联系电话:0758-2237449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关于印发《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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