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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新细则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要通知到每家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逐家给出复核意见。
二、各区要切实担起责任,精心组织初审、实地抽查,对照标准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并加具意见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申报企业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四、考虑到新细则实施时间较晚,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各开展一次。请各区于9月6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文和评价汇总表报送我局;于11月1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文和认定(复核)汇总表报送我局。
五、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求的可同时申报,各区不得以创新型结果未公布为由,限制企业申报或不予审核。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佛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易方旭,联系电话:8399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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