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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光伏产品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有最新进展。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文件,预计将在2024年7月18日和10月1日左右分别做出反补贴和反倾销的初裁,并于10月1日和12月16日做出反补贴和反倾销终裁。
文件中大部分数据已加密,核心结论为:来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进口的晶硅光伏电池片(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出售并得到了上述政府的补贴,对美国产业构成损害。调查的初步结论认为,来自这些国家的晶硅光伏电池片(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出售并得到了政府的补贴,对美国产业构成损害。
从成本曲线视角看,给东南亚加税的效果是将具备供应美国市场能力产能的成本曲线拉得更陡峭(综合考虑补贴和关税),从美国贸易政策想要达到的预期效果来看,成本曲线的目标分布形态从低到高应该分别是:美国本土电池+组件(含中国企业投资)、美国本土组件+东南亚电池、东南亚(或其他地区)电池组件。若裁定涉及双反,东南亚产能出美税率提升,美国本土电池组件产能优势凸显,其中first solar,韩华等本土企业以及中国产能成为供应美国本土市场的主力军(组件:阿特斯5GW/隆基5GW投产、晶科2GW/天合5GW/晶澳2GW在建,电池片:阿特斯5GW在建)。
考虑到美国需求及本土供应间的缺口(据Infolink,2023年底美国组件产能23.5GW,2024年底电池/组件产能规划约7/56GW),预计即使裁定双反,仍将有一定概率对电池片留有豁免额度。此外,考虑到当前美国市场为组件企业最大利润来源,若加征关税影响美国市场盈利,或将促使组件企业改变出货及价格策略,对其他市场“亏损”的接受度或有一定程度下降。
美国太阳能制造业贸易委员会(AASMTC)于2024年4月24日提交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涉案产品发起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在初步裁定时表示,发现“合理迹象”表明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性损害。如果最终损害证据确凿,美国可能会追溯征收反倾销/反补贴关税。
这一调查给美国本土行业带来了不确定性,可能会在确定有罪之前冻结进口业务。鉴于中国很多光伏企业在东南亚投资,美方此举目的可能是打压中国光伏产业建议在四国投资的光伏企业要积极联系驻在国政府,运用法律武器和国际贸易规则积极应诉法,保护自身权利。
此外美国对中国“新三样”等多项产品加征301关税,包括对太阳能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模块)的关税税率从25%提高到50%。中国商务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美方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是典型的政治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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