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国资委提三年处置345家僵尸企业 煤钢业或占多数

|
2016年05月23日 09:11:55
|
14093 浏览
|
【铝博士网】5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央企“瘦身健体”。随后,5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在政策吹风会上详解了央企瘦身方略,即“瘦臃肿之身”、“瘦低效之身”、“瘦累赘之身”、“瘦超负之身”。
    5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央企“瘦身健体”。随后,5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在政策吹风会上详解了央企瘦身方略,即“瘦臃肿之身”、“瘦低效之身”、“瘦累赘之身”、“瘦超负之身”。
    
    张喜武称,央企法人单位目前是41000多家,管理层级最多的有九级,国务院国资委将力争在三年之内使管理层级由目前的5~9层压缩到3~4层以下,法人单位减少20%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张喜武表示,国资委初步的考虑用三年时间完成处置345户“僵尸企业”的任务。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企业是供给侧改革主体,目前央企层面改革显示出从外部重组整合转向内外共同发力的迹象。减少层级和减少法人单位、压减产能、降本增效是三个突破点。”
    
    央企现内部整合迹象经过多次重组整合,尽管央企集团公司层面的数量已降至106家。但是下属子公司、孙公司依然庞大。
    
    在20日的政策吹风会上,张喜武表示,央企法人单位目前是41000多家,管理层级最多的有九级,个别企业的法人层级达到了两位数。
    
    之所以央企体态臃肿,李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央企下属子公司,不仅按业务划分,还对应区域行政机构划分行政层级,导致企业层次多、机构臃肿。另外,过去一个企业就是一个社会,除了主业,央企还为职工提供医院、学校,供水、供电、供气、物业(三供一业)等社会服务。”
    
    张喜武表示,要通过“瘦臃肿之身”解决计划经济留存的办企业大而全、小而全、产业链条过长、分布布局过广的问题,也就是通过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层级和法人单位,剥离辅业、突出主业。
    
    5月18日的常务会议为央企“瘦臃肿之身”明确了任务量和时间表,即力争在3年内使多数央企管理层级由目前的5~9层减至3~4层以下、法人单位减少20%左右。
    
    去年12月9日,国务院就曾明确要求剥离央企办社会职能。李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早在2012年国资委就在推动剥离央企‘三供一业’职能。但目前央企在这方面的负担还比较严重,存在企业不想做,地方政府‘不吭声’的现象。”
    
    除剥离社会职能,李锦认为,减少央企法人单位还必须通过内部的整合,这也意味着此前央企外部兼并重组要向内部整合和外部重组并重转变。
    
    而据财新报道,央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正在启动最大规模的内部整合,将其下属的6家主要造船厂合并成三家造船企业。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对国有造船厂最大规模的一次整合。
    
    “僵尸企业”范围或已掌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要求,在两年内压减中央企业10%左右的钢铁煤炭现有产能;用3年时间通过债务重组、兼并重组、关闭撤销等方式,处置央企子公司中的345户大中型“僵尸企业”;今明两年使亏损资子企业亏损额下降30%,亏损面缩减30%;力争实现降本增效1000亿元以上。
    
    加快“僵尸企业”的重组整合和市场出清,被张喜武看作是央企“瘦累赘之身”,帮助央企减少亏损点,根治出血源。
    
    无法有效进行生产、长期亏损、扭亏无望是“僵尸企业”的主要特征,但是对于哪些企业属于“僵尸企业”的范畴尚无明确定义。
    
    记者注意到,尽管半年以来,高层多次强调加快处置“僵尸企业”,但是明确处置345户央企子公司的目标还是首次出现。
    
    “我认为这显示出国资委已经明确了‘僵尸企业’的特征,而且基本掌握确认了哪些企业属于‘僵尸企业’的范围,明确了对象后,有助于有的放矢,加快清理。”李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曾表示,当前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产业结构偏重,重化工领域资产总额接近70%,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很重。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1~3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4323亿元,同比下降13.8%,其中。央企利润总额3398.8亿元,同比下降13.2%。值得注意的是,国有企业中,石油、煤炭、钢铁和有色等行业仍处于亏损之中。
    
    “可以预计,345户待处理的‘僵尸企业’中,钢铁、煤炭行业的企业会占多数。”李锦说。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凡注明来源为“铝加网”的文章,版权均属铝加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必须与铝加网(电话:18925937278)联系授权事宜,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铝加网。铝加网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本文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全部评论(0
登录,参与评论前请先登录
暂无评论
询盘
联系方式
电话 暂无! 手机 暂无!
联系人 暂无! 地址 暂无!
电话 暂无!
手机 暂无!
联系人 暂无!
地址 暂无!
凤铝铝业展馆首页
来源
发布
加载中....
取消
保存海报 微信好友 朋友圈 QQ好友
提示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