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力尔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国科火字【2015】308号),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513000556。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公示和报备了我省2015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通过备案(国科火字〔2015〕308号),同意力尔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冀高认【2016】1号文予以公布,并要求相关部门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好引导扶持、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有严格的程序和条件。
此次认定是力尔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此后的三年时间内,公司可以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优先享受到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连续享受所得税15%的税率,即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减免40%的税率。
力尔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公司发展史上又一辉煌里程碑,公司依托现有的“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河北省铝型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实验室(CNAS)认可”四个平台,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加快人才队伍培养,构筑全新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创新发展后劲,为助推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力尔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的成功认定,能极大推动公司自主创新、自主研发进程。特别是在促进企业科技转型、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企业市场价值、提高企业资本价值等方面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